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正确分析收入分配差距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探究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源,不能脱离我国现在所处的发展阶段。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一些制度性的不合理因素往往加大了收入分配差距。比如,在传统的“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战略下,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受到限制,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向城镇的过度倾斜造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垄断行业和部门的收入相对于其他部门增长过快;体制和机制不完善,导致出现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收入;等等。因此,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就成为关乎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
加快经济发展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根本途径。发展中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只有加快经济发展,才能尽快进入收入差距趋于缩小的发展阶段;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在更高的收入水平上缩小收入差距,使更多的人在经济发展中受益。
完善公共政策体系,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改善收入分配关系具有重要作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需要多管齐下、多方努力。其中,政府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促进机会平等,至关重要。一方面,通过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真正实现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减少获取不合理、不合法收入的机会。同时,创造有利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治环境,给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应利用税收手段和转移支付工具,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支出,完善相关制度。
减少以至消除行政权力介入市场配置资源,限制垄断的产生和扩张,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举措。行政权力介入市场配置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垄断,使资源配置不受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的支配,是形成不平等竞争和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根源。因此,缩小收入差距,理顺分配关系,必须打破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更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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