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对医药卫生行业的行风问题不乏责怨。有人认为,这个行业里不良的行风问题非常严重,屡禁不止。医药卫生行业的行风问题确实是严重的,但不是不可救药的,只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改革的精神,加强治理整顿,我们迎来的新世纪,也必将迎来医药卫生行业美好的行风。
一、当前医药卫生行业的行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社会各界特别是全国600万卫生界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进步。但毋庸讳言,我们的医疗卫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近年出现的行风不正问题。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社会上普遍出现的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只重视个人利益,忽视为人民服务的现象在医疗卫生界的必然反映。其主要表现:(一)看病费和医药费上涨过快,超过了工资和物价上涨的幅度,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如看一次门诊平均费用,1990年是10元,而1997年达到60元;每人次的住院费用,1990年是400元,而1997年达到2300元;(二)服务态度不好,不能体现优质高效的原则,医疗纠纷增多;(三)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问题屡禁不止,且有蔓延趋势,等等。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一)由于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二)由于当前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不规范造成的。市场不规范,就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和法制办事,就会出现无序地、不公平地竞争,于是就产生混乱;(三)由于社会的分配不公造成的。医院和医生的劳动多属于复杂劳动,但在现在的分配政策和物价政策下,他们的劳动没有充分体现其价值;(四)由于医院的管理机制造成的。在现存的管理机制下,医院往往没有用人自主权,需要的人进不来,不需要的人进来一大堆。有些人素质差,整天抱着铁饭碗混日子,他们当然不可能对病人进行优质服务;有的还和社会上的药贩子勾结起来,搞药品临床促销,以从中牟利。所有这些,都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也严重地制约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实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治理行风。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实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才是治理医药卫生行业行风的根本途径。为了实行这种改革,1996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卫生工作会议”;1997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所有这些,都为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原则,下达了任务。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医药卫生体制,促进卫生机构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改革的主要政策和措施是:(一)卫生行政部门要转变职能,政事分开。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是管医院,而不是办医院,即要从医疗机构的代表者转变为广大群众健康利益的代表者,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实行卫生全行业管理。(二)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三)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即将社会上的医疗机构分为盈利性和非盈利性两类,根据它们的性质、功能,制定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使社会上各种医疗机构面向市场。(四)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要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使它们通过自主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其中重要的是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五)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直接的经济利益联系。(六)对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收入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在总量控制幅度内,综合考虑医疗成本、财政补助和药品收入等因素,调整不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等等。
所有这些政策和措施,都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面向新世纪,开创美好的未来提供了基本保证,也为我们彻底端正医药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美好的医德医风创造了基本条件。希望我们的医药卫生行业在正确政策措施的指导下,能更加“卫生”、“文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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