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城市为装点环境,不惜花费大量资金,盲目移植古树名木。一些生长了数百年的古树名木,因离开原生地,水土不服,树体加速老化,成活者寥寥无几。贵阳市就曾成批移植古柏、古樟、罗汉松、古银杏等珍稀树种,成活率却不到三成,毁掉了不少古树名木,造成财树两空,实在得不偿失。
古树名木,古朴苍劲,内涵丰富。作为珍贵的自然遗产,大都具备深厚的人文背景,也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一种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陕西黄陵轩辕柏、山东泰山汉柏、安徽黄山迎客松、河南嵩阳书院将军柏、广西桂林榕湖古榕、江西庐山石松……这些古树名木作为中华历史的见证、民族精神的象征,更是中外闻名。正是有了古树名木的装点,祖国江山才更加多娇,河川才更加秀美。
古树名木,年代久远,迎着风7I霜剑,避过山火虫害,躲过天灾人祸,才成活下来。古树名木,移栽进城,大量死亡,带来双重伤害。一方面,古树名木迁出村寨,破坏了原生态,村寨景观也遭到破坏;另一方面,古树名木进城,衰老死亡,没有形成新的生态,在环境、景观上也是负分。盲目移栽古树名木,钱花了,树死了,破坏了生态环境,不仅是对生态发达地区的资源掠夺,也极大地破坏了树木本土特定的自然景观。建设部已经对这种不良倾向提出了严厉地批评,并要求坚决制止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近些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城市及安徽、江西等省份也都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然而,古树名木移植进城之风并没刹住。还必须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大执法力度。我国现行的法律虽有破坏珍贵树木罪,但仅指国家级保护野生植物、省级保护树种和生长期百年以上的原生树木,概念模糊,涵盖面过窄,不能完全发挥惩戒作用,需要加以修订,明确古树名木的法律地位,真正将它们视同文物。普查建档,挂牌明示,划定范围,落实责任,使古树名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同时,还应加大惩罚力度,对那些屡禁不止、明知故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从而为古树名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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