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历史个体,是有强大生命力的,然而中国保存至今的历史文化实体,则与其悠久的历史不相符,甚至在当今经济建设的大潮下,更多的文物古迹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或者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甚至荡然无存。
文化沉淀,也可解释为文化信息,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一个地区文化遗迹的保存量,当然这里“保存”的意思不光指“存在”,也与地区的文化生态紧密相关。例如贵州的屯堡古镇的文化沉淀既包括古镇的实体,也包括当地独有的地戏。,这可以说,历史古迹如果没有活的文化载体,也不是真正的文化沉淀。历史古迹是文化沉淀的底线。不过,这条底线在中国的文保中是很模糊的。北京南城的会馆和戏剧文化是全国独一无二的,然而在前几年的城市建设中,却对宣武的文化沉淀进行了几次横扫。
保护文物不应该以利益观为出发点,但我们很容易发现,保护文物的同时可以带来客观的经济利益。在平遥的问题上,如果没有听取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的呼吁而拆除了古城,试问,游客从何而来呢?如果以当时的理念搞起了工业,能有现在旅游业带来的可观收入吗?一时的错误观念,造成的恶劣结果可能是永远的,因此在文物保护的问题上,一定要比其它问题都慎重,因为一旦没有了,就不会再生。
仿古街。这种东西是中国的独创:拆了古老的、有价值的,然后拿一批伪的去填充,名日“文化名城”、“发展商业”,惨不忍睹,如天津老城厢商业街,根本没留下多少原先的文化沉淀。新建筑恶俗不已,不过还留下了一些重要的文化史迹,如广东会馆、徐家大院、仓门口天主教堂,还算有一点文物保护的理念贯彻其中。现在看来,建造仿古街的巨大动力已经没有什么人能阻止了。我们只能呼吁:对改造区的文物手下留情吧,不要仿着仿着,连真的都荡然无存了。
历史文化名城。这是一个奇怪的称号。中国只要稍有点年头的城市,都争着抢这个称号。不过有意思的是,这个称号很少能约束城市规划中疯狂拆迁文物的行为,大不了像长沙一样,除名就得了(尚未除名)。所以,争这个虚名,恐怕更多的是经济的利益,跟文化是没什么关系的。就算把老城推平了,也还是可以挂个名的,起码本市“历史上”是一座文化名城,只是现在不是了。 名称不名称的,其实意义不大,如果有一点文化关怀,不是历史文化名城又怎样,难道里面有价值的文物就不保护了?文化,本身就不能用功利的眼光去评判。把文化名城当个饭碗,或当个政绩,对保护文物贻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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