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罚款、不治污染”,“开机(治污设施)欢迎、关机送客”,“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五花八门的违法排污行为,已经成为我国环保领域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
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被各界人士诟病多年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个10万吨的造纸厂,污水直排1年就可以“省”下几百万元,而环保部门1年最多只能处罚几十万元;沱江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多达几亿元,污染企业只交了100万元的罚款,这还是依照法律执行的最高额度罚款……
由于“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许多J企,Jk宁交排污费,也不愿意花钱治污。难以计数的违法排污,使国家数以百亿元计的治污费用打了“折扣”:淮河、海河、辽河难见清流,黄河、长江污染日甚,滇池、巢湖几成死湖……与日俱增的废水、废气、废渣,像无孔不入的病菌,日夜侵蚀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山河湖海、农田、空气;大大小小的污染事故“按下葫芦浮起瓢”,多少受害的群众欲哭无泪!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之所以多年得不到纠正,主要在于环保法律不健全,污染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罚款额度太低,对污染大户来说无异于隔靴搔痒;处罚措施不力,使“限期治理”可以无限推迟;只罚钱不罚人,相关责任人毫发无损、逍遥法外……好在立法部门正在修改相关法律,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在有关法律的修改中,加大处罚力度,让污染企业占不到便宜;加大对地方政府领导的责任追究,使环保违法违纪官员不敢继续充当保护伞;制定有关司法解释,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责任;逐步建立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使污染受害者能够得到合理赔偿……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无异于鼓励违法、抑制守法。在“重经济轻环保”、“先发展后治污”等错误思想还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的形势下,人们期待着相关的法律法规早日出台并付诸实施,使违法排污企业早日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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