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大连市规定:“市外人员及该市农业人口在主城区购买商品住宅,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户口可以迁入。”这个标准比此前所颁布的标准有了提高。
政府沦为“推销员”
政府将“城市户口”和房子联系起来,沦为了房地产商的“推销员”,这是为什么呢?很简单,在不少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商已经成为利益共同体:地方政府财税收入与房地产价格存在着“互利关系”,即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可以直接增加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进而改善部门福利。但其危害是严重的。直接后果就是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成为“房奴”,特别是让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成为“双奴”:“房奴”和“城市户口奴”。同时,给表面“繁荣”的房地产市场“埋下”了很多不稳定的因素,这些不稳定的因素最终还是要政府和老百姓去“埋单”。
加速资源倒流
一笔不菲的购房投资,将绝大多数外来人口和本市农业人口拒之门外,其产生的最大隐忧,是加速了“贫富”资源的倒流。而且能够积极响应大连购房入户政策的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必然具有良好的职业和收入,他们可能会被原籍所在地区视为未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现在为了换取大连市户口,他们要一下子支付80万元,他们的口袋被掏空,原籍所在地从此丧失了本可回流的80万元“回乡投资”,形成了资金倒流。更重要的是大连不仅先行获取了一个人才的80万元购房款,并且从此永久性地占有了人才,人才所拥有的智力、财力及其他贡献都将归属于大连。流出地损失的优秀人才,再无“召回”之日,形成了人才倒流。
变相的身份歧视
80万元的“落户费”限制就是从根本上堵住进城务工人员的落户机会。这样我们倡导的“城乡一体化战略”就只能成为空谈,身份歧视就难以消除。在全国上下都急于打破户籍限制,根除因城乡差异造成的身份歧视的大背景下,大连市政府却拂逆潮流,加大城市准入限制,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乡的差异,变相地肯定了非农户口对农业户口的歧视和否定。虽然一个大城市要想一下放开户籍限制确实比较困难且容易给城市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但对于大连提高进城标准,设置80万元“落户费”的做法,难道说,取消这个限制,进城定居者就能把大连市挤爆?即便真能把大连挤爆,对大连而言又何尝不是欣欣向荣的征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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