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讯越来越发达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天都能及时了解世界每个角落中发生的事情,准确把握各种重大事件的进程,这是与新闻记者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新闻媒体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中一种不容忽略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民众的利益、历史的进步都与它有关。
在以前,我们经常听说一些记者不顾忌任何威胁恐吓、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坚持进行事件真相报道的事例。他们所体现出来的高尚职业道德素养让人赞叹和敬佩不已,新闻记者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但是,在2003年9月15日,新华社记者在报道繁峙矿难的进展时却宣布,有11名记者在采访此事故的过程中收受了当地有关负责人及非法矿主的现金、金元宝。在整个矿难事件的报道过程中,收受贿赂的除了新华杜记者外,还有《山西法制报》、《山西经济日报》等报刊的记者。《山西生活晨报》的记者在收受10000元时因嫌不够分而再度索要,这一行为已具有了勒索的性质。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消息一经发布,就在社会上引起一片哗然,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素质的重新思考。
在大力倡导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今天,新闻已经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自由与权力。但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许多记者无力抵御金钱、权力的诱惑,利用新闻权力作为筹码与地方政治权力,金钱进行交换。山西繁峙矿难事件中11名记者受贿就是这方面一个极好的例子,但却绝不是惟一的例子。有偿报道和有偿不报道的事例比比皆是,这在广大读者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人们对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素质颇为担忧,对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怀疑。
古人说“正人先正己”,新闻媒体要监督别人;就要先大力加强记者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接受别人的监督。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许多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素养低下的状况,这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新闻工作者自身要加强自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记者应该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社会使命感,坚持及时、准确地报道事件真相,努力做到‘‘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其次,新闻单位要加强管理。单位要完善内部的管理体制,对出现了违纪行为的记者要严肃处理。新华社自曝家丑,对本社记者进行严厉处分,就反映了新华社良好的管理制度。再次,要加强各方的监督力度。仅仅有本身的自律和单位的约束是不够的,对于违纪行为严重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置。社会大众也应该对记者的行为进行监督,遇到记者有违纪行为的,要立即举报。
令人高兴的是,在山西繁峙矿难中11名记者受贿事件披露后,新闻界已经开始意识到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制定了“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的自律公约。在新闻单位、社会的同努力下,新闻界正在形成“个人自律、单位管理、司法监督”各方力量相结合的机制,切实规范记者行为,使我国的新闻事业朝着健康方向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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