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重组是中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改制、破产等途径,实现中央国有产权的流动、要素的再组合和资源的重新配置,改善中央国有资产的配置结构和中央企业的组织结构,使中央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产权重组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产权多元化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产权重组是实现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途径。中央企业的产权重组可以发生在多种主体之间: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之间、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多次产权重组的组合可以优化国家(或地区)产权结构,即在中央企业重组微观效率目标实现的同时,还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
中央企业产权经营方式选择是产权重组的重要途径。产权经营是以产权为交易对象进行的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其特征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产权权利的转让。公有产权从原来的企业形态中退出来,并非就此消失,而是在新的领域中以新的形态存在,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壮大公有制经济的整体实力。中央企业产权经营方式包括租赁、联合、兼并、收购、拍卖、股份制等等。通过产权经营,实现产权在企业之间的转移,从而使得生产经营资源在企业之间进行组合和优化配置。
二、产业结构重组是优化中央企业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带动力的重要措施。产业结构重组是指优化调整中央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当前,我国中央国有资产涉及的领域过于分散,中央企业在很多产业内的规模经济较低。总体上看,中央企业重组要符合中央企业分布的内在要求和发展的规律性。而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产业的分布规律,是由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效率决定的,主要体现在对国家经济的控制力和带动力上。确定中央企业的分布也不能只考虑发挥中央企业的作用,而是要把中央企业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和各种所有制企业之中,统筹分析各类企业的作用与效率,准确定位中央企业的分布。(一)对一些关系国家主权安全和经济安全的产业领域,总体上由中央企业独资经营,有些可由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同时对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的非核心业务,主要指由其子企业承担的业务,也应允许外国资本和非公经济资本进入,适当竞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涉及自然垄断的产业,自然垄断往往是与网络系统结合的,在网络业务的投资中,要求相当部分是沉淀成本,如果出现两‘家以上竞争投资,会使每家的网络系统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导致成本上升和效益下降;(三)涉及经营性垄断产业,主要是重要资源性产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其中,重要资源性产业除上述特性外,还具有稀缺性、延伸性(外在性);(四)涉及竞争性产业领域,包括制造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
三、企业组织结构重组是做强做大中央企业、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企业组织结构重组是在产业结构重组的基础上,对特定产业内中央企业的数量、规模结构进行优化,这是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的第三个层次。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重组,必须判明当前的产业绩效,包括产业的规模结构、利润率、供给和需求的匹配状况、技术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等多个方面。由于中央企业是大型或者特大型企业,所以形成合理的产业规模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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