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不断,事故规模越来越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根源是管理体制问题。1998年国有重点煤矿下放使原来集中于煤炭部的权力分散到国家和各省的七八个部门,责、权、利严重脱节。有利的事情各部门都抢,没利的事情各部门都推。一件事情七八个部门甚至十几个部门参与,最后谁都不负责,谁都没有责任。煤矿安全最重要的是治本。日常的监督、十天半月一次的检查,虽然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只是治标,不能治本,多部门条块分割的管理势必使安全整顿难以见效。
官煤勾结,权钱交易,也是我国矿难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受利益驱使,官员权力寻租,老板花钱买路,结成利益共同体,制造了无数的安全隐患,吞噬了许多矿工的生命。同时,我国也缺乏一部矿山综合治理、矿山安全、矿山灾害治理的法规。
许多事实表明,大部分矿难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就拿瓦斯爆炸来说,按我国目前的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只要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瓦斯爆炸事故应该有能力避免。但不幸的是,一些煤矿的安全防范措施漏洞百出,终酿惨剧。
煤矿事故之所以频发不断,追根究底,在于经营者和地方政府扭曲的发展观和对人生命的漠视,为了追求利润指标,没有真正把人、把生命放在第一位。以大平煤矿为例,该矿原来就存在安全隐患,安监部门曾多次督促其整改,但并没有引起煤矿足够的重视。而其上级郑煤集团属下煤矿曾事故不断,但长期以来,郑煤集团对安全工作以会议代替落实,安全意识淡漠,没有真正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终于酿成了重大惨剧。
谋求发展、追求利润是企业的目标,本来无可厚非。问题是,安全与发展、人的生命与企业的利润孰轻孰重、谁先谁后?与任何一个矿工的鲜活生命相比,煤矿的经济效益永远是次要的。人是发展的目的,而不是手段。与金钱、利润和经济发展指标相比,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如果地方政府一味追求“高速发展”,疏于监管,事故频繁,这样的发展和繁荣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企业唯利是图、急功近利,造成灾难不断,这样的经营者岂不是草菅人命?
金钱有价,生命无价。遏制矿难频发的关键,在于真正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就要珍惜、爱护、保护人的生命,切实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各级政府和企业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抛弃“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认真把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如此,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才能跃上新台阶,人民的生命财产才能得到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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