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和《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财会〔2013〕47号)相关规定,为做好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具备条件
持证人员认真对照自已《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注册时间是否到期,已到期的按规定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从2014年6月1日开始至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结束(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麻栗坡县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股(回迁楼0812室)。
三、需提交资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二)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材料;
(三)学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变更,须提供证书原件;
(四)提交小一寸彩色红底版照片两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相关要求
(一)有主管部门的持证人员按单位集中审核办理;无主管部门的持证人员,按个人分别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新证书
1. 持证人员未能提供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的;
2. 持证人员有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违纪情形之一,但未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
3. 2010年至2013年期间未注册登记的。
五、其它
未尽事宜请以麻栗坡县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876—6622973。
麻栗坡县财政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