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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13年届大学毕业生女兵预征入伍的通知

来源: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网   阅读:1428 次  日期:2013-07-15 08: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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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后并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青年,须在常住户籍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报名网页中“户籍所在地(应征地)”应当填写本人户口所在的县(市、区),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在高校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的该栏目填写为高校所在的县(市、区),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参加实地应征的填写为生源地所在的县(市、区)。 网上报名阶段: 6月20日—8月5日18时,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 系统审核阶段: 8月6日,系统完成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的自动审核,并以报名人员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以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打印审核表: 8月7日—10日,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初审初检阶段:

8月10日以后,初选预征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持高考成绩单)、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证等,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经审查合格的初选预征对象择优确定为送检对象 体检政审阶段: 8月底前,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批准入伍阶段: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补偿代偿阶段:

当年10月后,符合条件的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将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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