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25年兵役登记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包括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将富宁县202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2025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7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办理《公民兵役证》。
四、登记方式及流程
可以采取网络登记或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
1.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3.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1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现场确认,办理《公民兵役征》,经初步审查后,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五、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征兵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役的,依法给予处罚。
六、咨询受理
兵役登记期间,县和各乡(镇)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同时,接受咨询。
兵役登记及报名应征咨询电话:
富宁县征兵办公室:0876-6128750
新华镇武装部长:15126839453
板仑乡武装部长:17387662428
归朝镇武装部长:13887691262
谷拉乡武装部长:15187171089
洞波乡武装部长:13887854952
者桑乡武装部长:18087643793
剥隘镇武装部长:18087631836
那能乡武装部长:15288690128
花甲乡武装部长:18087673805
阿用乡武装部长:18987600582
里达镇武装部长:18087655060
木央镇武装部长:15391417662
田蓬镇武装部长:15887818385
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0e71W_QPuewlH4t2pLh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