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24年下半年征兵公告
全县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4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今年继续实行一年两次征兵,现将重点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全国征兵网现已开通报名功能,男兵下半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适龄青年可以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以到所在地乡(镇)武装部报名应征。
二、征集对象
1.义务兵征集对象:下半年征集的男青年以大学生毕业生为重点,各级各类毕业生为主体,优先征集理工类大学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下半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招收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招收专业可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大学毕业生可同时报名应征直招军士和义务兵。
三、征集条件
男青年年满18—22周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初中生不超过20周岁。
男兵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两眼视力不低于4.5,眼睛近视需提前半年进行矫正手术。具体体格条件按《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登录全国征兵网
1.全国统一征兵报名唯一官方网站,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二)关注“云南征兵”公众号
1.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征兵”公众号并关注。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五、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1.体检政考合格的各类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人才直接安排定兵。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后可以参加大学生士兵提干,大专毕业生可以参与保送入学、考取军校等。
3.大学毕业生转改军士时,其在高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本科毕业生服2年义务兵满后授予中士第2年,专科毕业生服2年义务兵满后授予中士第1年。
4.大学在校生可以保留学籍,退伍后2年内可以复学;大学学费由国家补偿、代偿或减免;红河州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享受省、州、县三级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5.大学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大学退役复学可换专业;在云南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且退役后完成专科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在云南省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且退役2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就读普通本科。
六、退伍安置政策
1.2022年起,红河州每年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数的3%-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2.士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后由国家安排工作:一是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评为5至8级残疾的;四是烈士子女的。
七、政策咨询
(一)了解详细征兵政策规定,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查询,直招军士、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等更多详情,可电话或当面咨询县征兵办、乡(镇)武装部,也可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咨询电话:
绿春县征兵办公室:0873-4221359
绿春县征兵办公室王参谋:18869339656
绿春县征兵办公室卢干事:15808676903
大兴镇武装部陈干事:15912821233;
平河镇武装部陈干事:19187306528;
牛孔镇武装部郭干事:18687268560;
大黑山镇武装部郭干事:18468230768;
大水沟乡武装部何干事:15825238042;
骑马坝乡武装部李干事:13649601794;
三猛乡武装部陈干事:13508719379;
半坡乡武装部白干事:15987145236;
戈奎乡武装部何干事:15750076556。
八、征兵有关纪律要求
(一)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严禁利用征兵工作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吃拿卡要。
2.严禁擅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调整征集任务。
3.严禁擅自放宽或增加征集条件、降低或抬高征集标准。
4.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或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
5.严禁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及请托人。
6.严禁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费用。
7.严禁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不实证明材料。
8.严禁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
9.严禁借征兵之机搭载商业广告、参加商业活动、搞不正当军地交往。
10.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违规发布、传播涉征兵信息。
(二)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1.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2.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心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3.不在网络论坛等发表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4.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5.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露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做到:
带头遵守廉洁征兵纪律,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九、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渠道
县级廉洁征兵监督员
徐祥,人大代表,电话:18787303631
许宏,政协委员,电话:13987353306
陈良勇,热心群众,电话:13608737977
邱自松,媒体工作者,电话:13577344405
李金华,退伍军人(热心群众),电话:13887388557
白志海,热心群众,电话:15825239427
谭文娟,学校老师,电话:13529823024
特此公告。
绿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wG8pRWu7OyWaZ-jH20zX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