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关于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会计专业学位
衔接等相关免试审核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现将云南考区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等相关免试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免试科目及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报免试提交的材料
符合免试《财务管理》科目条件的人员应提交以下免试申请材料。
(一)《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学位证书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位认证信息(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一份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留存,一份上报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三、受理单位及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报名所在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现场审核(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传媒大厦A座1802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须对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差错、提供虚假材料等,造成不能报名或发证等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对各州(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复核无误后1个月内予以正式批复。
联系电话:保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5-2216442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会计股
0875-2218031
附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附件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docx】
来源:https://www.longyang.gov.cn/info/16885/137829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