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长沙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长人社发〔2016〕95号)等文件规定,经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乡镇机关和司法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宁乡市乡镇机关和司法所共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40名。具体见附件《2020年宁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不含宁乡市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其他说明: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认定。
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27日。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职位报考。
2.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或关注“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智慧应用”--“人才招聘”,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3.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2∶00,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另定。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笔试最低开考比例(3:1)。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四、笔试
笔试由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成绩查询:时间另定,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或宁乡市人社云考试小程序,选择“查询正在进行”端口,进入“成绩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职位资格复审名单(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核减选调计划数。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宁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七、面试
(一)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公布。
面试由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成绩合成与排名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公布。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由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十、选岗和转任
公示结束后,组织同一职位的选调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岗,选岗结束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级层次为一级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领导职务或高于一级科员层次的职级均不予保留。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十一、有关规定
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宁乡市选调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提交书面说明。
2.选调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通过“宁乡人才”微信平台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4.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三、联系电话
1.职位咨询:见职位表
2.政策咨询:
0731-88981521(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3.报名技术咨询:
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12380-1-9(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附件:1.2020年宁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
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7日
2020年宁乡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 |||||||
岗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性别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年龄 要求 | 专业要求 | 选调单位 |
G01 | 机关工作人员1 | 6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608 土建类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金洲镇、资福镇、灰汤镇、大成桥镇、黄材镇、青山桥镇各1人。 |
G02 | 机关工作人员2 | 6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7 农学大类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东湖塘镇、回龙铺镇、资福镇、老粮仓镇、流沙河镇、沙田乡各1人。 |
G03 | 机关工作人员3 | 3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703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200617 环境与安全类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夏铎铺镇、双江口镇、菁华铺乡各1人。 |
G04 | 机关工作人员4 | 7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2 经济和管理学大类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双凫铺镇、青山桥镇、老粮仓镇、流沙河镇、龙田镇、沩山乡、巷子口镇各1人。 |
G05 | 机关工作人员5 | 3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609 水利类;200616农林工程类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横市镇、黄材镇、巷子口镇各1人。 |
G06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8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20209 会计学;20020210 财务管理;20020213 审计学;20020103 财政学;20020105 金融学 | 主要从事乡镇基层服务工作。道林镇、花明楼镇、煤炭坝镇、坝塘镇、灰汤镇、喻家坳乡、沙田乡、沩山乡各1人。 |
G07 | 司法所工作人员 | 7 | 不限 | 大学本科 | 35岁以下 | 2003 法学大类 | 主要从事乡镇司法所工作。大屯营司法所、老粮仓司法所、青山桥司法所、黄材司法所、沩山司法所、龙田司法所、沙田司法所各1人。 |
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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