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9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北湖区纪委、北湖区监委统筹安排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具体招考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3.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称职及试用期不定等次,工作不满三年的只需要近两年的考核结果)以上等次。
4.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特殊性,可能存在需长期外地出差、长期加班等情形,要求能适应高强度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为诚信考试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10月31日。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0日(共三天)8:30—18:00。报名地点: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香榭后大厦6楼603室,联系电话:0735-2220113;18007355958。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和要求进行报名。
5.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区纪委、区监委与区人社局联合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6.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对象,将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北湖区纪委、北湖区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查看选调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调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政策考务咨询。区纪委、区监委组织部:0735-2220113;18007355958。(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