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四为四好”要求,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优化科级领导班子结构奠定基础,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
一、公开选拔名额
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15名。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符合条件的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1年以上;
5.身体健康。
参加工作年限和取得学历时限的确定,以2018年3月20日为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5.有其它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选拔的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8年3月21日—3月30日)。
1.报名(2018年3月21日—3月27日)。报考者如实、规范填写《石泉县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可在公文平台或石泉党建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双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变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报名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资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获奖材料及相应的证明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报名(联系电话:6311380)。报考者要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请纪检、公安等部门进行鉴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石泉党建网、石泉先锋微信平台进行公示。
3.领取准考证(2018年3月30)。准考证统一由县委组织部印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2018年4月1—4月10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之后,依据得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石泉党建网和石泉先锋微信平台发布笔试成绩公告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前,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县委组织部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石泉党建网和石泉先锋微信平台发布面试成绩公告。
3.加分。对个人获表彰奖励情况,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核实,并予以加分。其中:获得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以上表彰奖励的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含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8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含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0.5分。
(四)确定人选(2018年4月15日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并将加分项目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前15名作为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
(五)结果运用。对公开选拔的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单独建立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库,按照重点培养、择优任用的原则,对比较成熟、群众公认的进入提拔任用程序,对还需进一步培养锻炼的,采取选派学习、在岗锻炼、师徒结对、一线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支持,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瑞玲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干教办、县人社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兴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本次公开选拔优秀年轻副科级后备干部有关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