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经贸局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 |
选调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综合管理 |
1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二、选调条件
1、全县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等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方法步骤
(一)报考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日8:00至7月4日18:00到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7213011。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察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选调计划3倍,不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经贸工作业务相关知识为主。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选调计划1:3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调配
公示期满,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调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