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市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
按照中共中央十八、十九大会议精神,为组建以大庆高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推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2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遴选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8人,接受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该8名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派出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二、聘用期限及工作报酬
(一)聘用期限。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为一年。
(二)工作报酬。外聘法律顾问每人每年5万元;代理诉讼、复议、仲裁等相关案件,以《大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基础,协商确定。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列席或参加相关会议,对涉法事务提出合法、科学、有效的意见及建议;
(二)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三)审查合同协议和参加现场谈判等活动,论证法律风险并提供对策,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四)参与重要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核、修改、清理、评估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
(五)协助处理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舆情处置;
(六)受服务单位委托承办复议、诉讼、仲裁等相关案件;
(七)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八)就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九)处理聘任法律顾问单位指派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申请担任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
(一)为大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库成员;
(二)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无不当行为或不当言论;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身体健康;
(四)热爱法律服务事业,擅长某领域法律理论和实务,并有一定工作业绩。
五、遴选方式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评审工作组,由评审工作组综合高新区实际工作需求、报名人自荐材料及日常掌握情况,根据报名人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实际业绩、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综合因素进行评选确定。
六、报名期限
申请担任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法律顾问成员,应向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提交《外聘法律顾问申请表》(可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下载)、身份证和律师证等证件复印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佐证材料需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申请时间为2018年3月1日8:30至2018年3月7日17:00,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05室
联系人:宋洋
联系电话:0459-8109099 15303696369
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