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分两批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8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级机关中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数量
选调职位及数量详见附件《2020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三条相关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公务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第一批为2020年5月6日,第二批2020年7月6日,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不含试用期);
3.县(市、区)级机关公务员服务期须满3年(含试用期);
4.报考人员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年龄不超过40周岁(第一批1979年5月6日以后出生,第二批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5周岁(第一批1974年5月6日以后出生,第二批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
10.选调机关规定的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录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5月至6月,第二批7月至8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第一批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12日,第二批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12日。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在每个报名批次中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对选调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选调机关指定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扫描件;
5.2020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扫描件;
6.《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
7.干部档案信息核查确定的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二)资格确认
选调机关通过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资格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同时向其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情况并追责。
五、测评
测评由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测评采取笔试加面谈或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测试方式、测评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选调机关确定并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测评成绩按照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同一选调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选调机关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4日
来源:http://www.qqhr.gov.cn/News_showNews.action?messagekey=200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