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因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于2017年11月9日暂停。2017年12月29日,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已全部组建完成,经请示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同意,继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但因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的组建,使部分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情况较报名时发生变化,影响了遴选资格确认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现就公开遴选工作内容补充如下:
1、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发生变化的已报名人员,请重新填报《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由现单位签批同意后,于补充公告期内重新履行报名手续。未按期重新履行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已由市纪委受理报名,但因工作岗位变化等原因,个人自愿放弃报考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的,请在补充公告期内告知市纪委组织部。
3、补充公告期内,将按照《齐齐哈尔市纪委公开遴选考试工作公告》继续受理报名工作。
补充公告期:2018年2月5日至7日。
报名时间:2月5日至2月7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4号楼4503室(齐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可乘101、109、9、27路公交车到党政办公中心下车)。
联系方式:2794526、2794503
中共齐齐哈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