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区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不断充实干部队伍,结合《汉中市南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从本区各级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中,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遴选职位
1、审计局机关科员1名;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工作人员2名;
3、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1名;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工作人员2名;
5、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1名;
6、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7、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8、民政局机关科员1名;
9、社保中心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的范围及资格条件、职位要求
(一)遴选范围
我区全额拨款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成镇、碑坝镇、黎坪镇、教体、卫计部门以及振兴计划服务期内工作人员均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除上述3项基本条件要求外,各遴选职位其他条件详见《南郑区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工作程序和步骤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各镇(办)、各部门党组织按照拟选拔职位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要求和范围,在本单位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为稳定干部队伍,同意推荐参加本次遴选人员限定一名)。由报名人员本人填写《南郑区2018年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区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后,本人现场到区人社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须提交原件进行审核)。
报名时间:2018年 1月22日——1月24日
(二)资格审查。按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由区人社局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控制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拟遴选人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成绩并列时,都进入考察程序。
(四)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党组负责实施,组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按照百分制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人社局。
(五)体检
区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按照面试、考察各占50%比例计入总成绩,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成绩出现并列时,考察成绩高的排前;再相同的,学历高的排前),并以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区政府信息网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本职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
(六)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遴选对象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