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湘潭电视中心公开选调2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广播电视行业在编在岗具有相应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
详见《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视新闻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及现任职位(岗位,下同)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考人持相关资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列编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材料)到湘潭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湘潭市湘潭大道广电中心1103室)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731-58598013.
3、资格审查:市广电台人事科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面试前考生必须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送至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前到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专业知识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笔试结束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最终确定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体检等环节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由湘潭市广播电视台审核汇总,报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及湘潭传媒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六)调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入手续。一经调入,需与调入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年限承诺书。
特别提醒:本次选调考试的公示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广电传媒网上公布,选调全程各环节信息在湘潭广电传媒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湘潭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