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并经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同意,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检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职位
1、司法行政人员2名;
2、检察官助理3名。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党政、政法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公务员身份及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需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在永州人事考试网、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外网、“新田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三楼),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新田县龙泉大道78号。咨询电话:0746-4781112,联系人:文静(手机号:13787689802),现场报名时间段为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xtxrmjcy2016@163.com。
3、报名提供的资料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能证明其公务员身份的单位证明;
(3)填写完整的《新田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考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
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考生不予确定为选调人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转任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网上予以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任手续。
新田县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