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1.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计划30名。具体见《2017年桂阳县公开选调计划职位表》(附件1)。
2.选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26名。具体见《2017年桂阳县公开选聘计划职位表》(附件2)。
3.选调(选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选调(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所有选调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所有选聘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 选调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选聘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学历要求放宽为本科。
4.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职务;
5.团县委办公室职位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9年9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6.适应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查看选调(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选调(选聘)单位及组织实施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调(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4.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体检之后各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组织部门负责指导把关,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考试服务
(一)政策考务咨询
县委组织部:0735-4470251;
县人社局:0735-4469972;
(二)举报投诉
县纪委:0735-44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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