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内容
笔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综合、安置开发、饲料工业管理和基层民警一、基层民警二等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文字综合处理,主要测试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180分钟;基层民警一、基层民警二职位在笔试后、资格复审前还需进行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测试合格才能进入资格复审。财务、网络管理、劳动监察、审计、监督、档案管理、行政执法等职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与职位匹配相关的业务工作能力,考试时间150分钟。州慈爱园副园长岗位只进行面试。
各职位笔试科目见附件一。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7年4月9日(星期日),文字综合处理考试时间为8:30—11:30,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为8:30—11:00。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吉首市,考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4月13日后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遴选(选调)计划数与复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选调)计划,报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招考职位只招1人且复审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参与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