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道县纪委、道县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级别为科员。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党的事业,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优良,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
2.具有2年(含)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5年1月1日(含)前参加工作。
3.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委办公楼三楼),联系人:何永梅,联系电话:17707469718。报名人员直接登陆道县政府网下载或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中共道县纪委道县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公开选调人数或取消公开选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笔试后,县纪委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选调职数等额确定考生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研究决定。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试用。将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不影响公开选调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十)调入。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中共道县纪委道县监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道县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道县纪委道县监察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