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洪江市纪委监察局面向怀化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纪律审查岗位工作人员3名( 行政编制),限男性。
(二)“互联网+监督”工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全额事业编),2男1女。
三、选调范围
(一)纪律审查岗位:怀化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人员和参管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公登记人员;
(二)“互联网+监督”工作信息中心:怀化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洪江市教师报考限计算机专业)。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纪律审查岗位必须具备中共党员身份、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乡镇工作的需要符合规定服务年限。
(三)参加工作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或合格以上等次。
(四)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含副科级)。
(五)有法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刑侦、财会和审计(取得财会和审计中级技术职称)、纪律审查、计算机(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公告发布时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审批。
(七)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八)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本次选调具体职位安排由洪江市纪委、监察局统筹,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含资格终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2月10日(工作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行政中心五楼537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曾评
联系电话:7732297、13974584522
(四)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2017年中共洪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人员在怀化人事考试网 http://www.hhrsks.com或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js.gov.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5、所在单位出具无最低服务年限及是否服务期满情况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洪江市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年龄、身份、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笔试前一天,到市纪委组织部(537室)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计算,折合总分为100分,单科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考试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单位申请,洪江市人社主管部门批准,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比例为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差额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纪律审查岗位和“互联网+监督”工作信息中心按1:2的比例各确定前6名为差额考察对象。市纪委监察局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深入到被考察人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能力、文字综合水平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在考察结束后,形成详实的考察材料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
九、体检
根据差额考察结果,按选调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考察结果依次递补。
十、人员确定与公示
(一)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5年服务期协议。
(四)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由洪江市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洪江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洪江市纪委
洪江市监察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