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省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综合管理类职位:财务管理与文字综合岗位各1名,列行政编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3)。
三、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9:00至11月18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经信委人事科(地址: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楼B栋0621室);通过网络报名的,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资料电子版本发至QQ邮箱:785997034@qq.com。
3、所需资料:
(1)《2016年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附电子寸照);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身份证明;
(4)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于2016年11月20日8:30至17:30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审查。在报名时间内提供资料不全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另行通知。笔试考综合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开考比例达不到1:3是否开考,由选调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理性思维、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心理调适、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见附件2)。
(三)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四)体检:根据选调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湘潭市经信委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调入手续;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调入资格,如需递补则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和体检,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未尽事宜,由湘潭市经信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8570240
湘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