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财会〔2016〕26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按时完成我县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的对象: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在职财会人员以及所有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继续教育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参加继续教育,后果自负。
3.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未参加《会计法》问卷调查的会计从业人员,请自行登录贵州省继续教育网(http://www.gzczkj.com)进行网上注册、缴费及培训,培训的时间必须达18课时以上方可考试,60分及以上者,视为考试合格。
4.成绩登记: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的会计从业人员,请打印成绩通知单,参加网上培训考试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请自行打印《学习报名单》,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到惠水县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进行登记和贴花,逾期将不予登记。
5.联系电话:0854-6281719。
惠水县财政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