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6〕2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1、在岗财会人员;
2、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培训形式
2016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与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开展培训。
1、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财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采取面授教育培训;
2、企业单位及其他持证人员采取网络教育培训,参训人员自行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栏购买学习卡及教材学习。
三、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范围主要涵盖近年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政策制度(具体见附件《2016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
行政事业类
1、面授时间:2016年7月22日(事业单位:上午8:30-11:30、行政单位:下午2:30-5:30);
2、面授地点:江口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3、面授内容:会计账务处理及相关问题讲解。
企业类及其他持证人员
1、网授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网授内容: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见附件《2016年度贵州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指导表》,参训人员根据自身行业性质须将必修课规定的内容学完。
四、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1.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经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由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定期登记到贵州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可通过“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在线查询本人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
2.通过其他形式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财政局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五 、其他
未能完成本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持证人员,须在补齐后方能参加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信息变更、注册登记等会计管理工作。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一律实行网络学习方式。
请各单位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在岗财会人员、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江口县财政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