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范围和对象
参加全州统一组织招录机关公务员笔试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考两科的非公安职位为114.05分;考三科的公安职位为161.05分。下同)以上并入围面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各个招考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招考职位的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人员在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11月8日—9日。
面试地点:宾川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面试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二)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由主考官逐一向应考人员提问,主考官提问时要用语准确、简单明了,其余考官可围绕主考官的提问内容追问;面试人员回答问题时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
2、今年的面试设立两个考场,面试评分考官实行100%的异地交流。面试时,每场考官由8人组成,其中:1人为我县的考官,担任主考官(只提问,不参加评分)。7人为外县交流到我县的考官,负责评分。为使面试工作严谨、规范、客观、公正,主考官及其他考官均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即:从我县的5名考官中以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2名分别担任两个考场的主考官(其余3名为备考主考官);从外县交流到我县的考官中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每组的7名考官。由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一组考官一个场次不能完成面试工作时,采取同一组面试考官分不同场次进行。
考官从面试开始至结束,上交通讯工具,并实行全员封闭。
(三)面试程序
1、面试试题由州面试考官委员会命制。
2、组建面试考官委员会。
宾川县面试考官委员会由经省、州组织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证书》的人员担任。根据大人通〔2008〕50号文件精神,由州人事局统一安排,外县交流到我县的考官和我县的5名考官组成2008年面试考官委员会。
3、面试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公布。
面试工作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生实行临场代码制。即:在面试前由每组监督、记(统)分人员集中该组应考考生进行抽签,抽签结果由考生签名,确认出场顺序。由于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一组考官一个场次不能完成面试工作的考生,需于面试前一天(即:11月7日)到指定地点按照每场面试核定人数抽取具体面试时间,面试顺序号在临场面试前抽取。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自己和父母的姓名,只提代码;考官使用的面试评分表同样只填代码,不填姓名。姓名由记(统)分人员在计分时填写。考生成绩按百分制,每个要素采取10分制的方法评定。在综合计算面试成绩时,按每个要素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平均分、再按各要素权重进行换算(保留四位小数),进而求和得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考生须在《大理州2008年公开考录机关公务员面试成绩统分表》中对应自己的成绩签名确认。
四、面试要求和录用标准
(一)面试要求
1、考官面试时要公道正派,严格按评分标准公正、客观、准确打分,并按《宾川县公务员面试录用规则》规定操作。
2、监督组对整个面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3、涉及招录人员的单位,如需旁听,请于面试三天前,出具书面申请,报经领导组同意,方可派出招录单位主要领导1—2人参与招录该单位人员当天当场的面试旁听,旁听人员不得迟到和中途退场,旁听完本单位考录人员面试情况后即可离场。
4、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必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上交通讯工具并严格遵守《宾川县公务员面试录用规则》规定,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体检及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省人事厅《公告》的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的相关公式折算后,依据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如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而造成拟录用人员多于招录职位的情况,则另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省人事厅《公告》中划定的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阶段;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职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职位后续的考核体检。
2、考核及体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等额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阶段;遇有不符考核规定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下一名人员中递补。考核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人民警察的体检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
体检不合格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领导组办公室派人陪同到上一级人民医院进行复检。体检最终结果不合格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体检。
3、体能测试。报考公安职位拟录用人员的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次从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录用。对考核体检合格(报考公安职位还须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提出拟录用意见,报经领导组审核后,报请州人事局审批录用。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精心组织
面试是整个考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考官委员会、监督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并严格按程序和《宾川县公务员面试录用规则》进行。在面试工作中应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根据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面试工作圆满完成。
未尽事宜,请与领导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7147346 监督电话:7142290
附件:1、《宾川县公务员面试录用规则》
2、《宾川县2008年招考公务员面试考场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