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具有培养潜力及拔尖创新的优秀生源,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已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二、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3月19日,具体考试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yz.hnu.cn。复试时间定于3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0日8:30—11:30(星期天上午);
地点:工商管理学院B208、B209、B309、B310,B214教室(8:30考生请先到B309、B310教室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9:00以后开始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到工商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复试费120元/人。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地点:工商管理学院A205;
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7:40—8:30(星期天)
(三)、复试期间须携带的证件及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校培养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注册完整研究生证,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硕士阶段《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留学院,另一份收齐后交研招办):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8)自我评价书。
(9)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湖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存入录取考生个人档案)。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复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2.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10分):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60分):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
材料评价(30分):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情况,从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以及考生的学科背景等方面作出最后评判并给出成绩。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经过博士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查后确定的导师招生限额内,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
3、博士研究生录取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在初试和复试都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对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
4、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调档要求
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学院。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1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6. 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制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南校区医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六)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A205
电 话:0731-88684779
工商管理学院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缴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