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略
二、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名单 略
三、复试专家组
名单 略
四、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缴纳复试费: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点击进入)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校培养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注册完整研究生证,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硕士阶段《学位证书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留学院,另一份收齐后交研招办):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7)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8)自我评价书。
(9)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湖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存入录取考生个人档案)。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材料学院216研究生办公室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三个部分,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
(1) 外语测试10分,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2) 专业综合6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综合测试包括综合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测试等。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满分60分。
(3) 材料评价30分,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六、复试评分
由复试专家组老师根据考生复试的综合表现情况共同商议评分。
七、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2016年3月21日14:30开始。
八、复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楼接待室(213#)
九、拟录取办法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要求如下:
1、严格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录取,如博士生指导教师无招生计划则不予录取。
2、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及格)的考生予以录取。
3、导师为其缴纳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考生予以录取。
4、在学校要求时间节点内调档的考生予以录取。
5、参加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予以录取。
5、如超过导师招生计划,可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
十、档案管理、学费
1、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调档函由学院发放。
2、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1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调档函由学院发放。
2、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体检
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16年研究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南校区医院进行,集中体检时间为3月19日至23日,具体如下:
(1) 体检对象
2016年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
(2) 体检地点
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西约200米)
(3)体检注意事项
1. 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
地点: 校医院财务室体检费 50元 /人
2. 准备1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抽血时间:早上7:30—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常规体检时间: 上午8:00 - 11:30 下午2:30 - 5:00
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直接反馈研究生院,个人请勿查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普通招考考生外语水平成绩须满足“2016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规定的要求,专业基础及专业课成绩60分以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