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我今年参加,函授的财务课程,能否不参加继续教育,还有想具体问一下,其它什么可以代替继续教育。因为还有一个注册会计师考试。谢谢。
回复:以2010年的要求为例,所需携带的有效材料具备以下财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2009、2010年《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2.2009、2010年向财政部门做培训备案经审核通过,在其所举办的会计类脱产培训班学习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3.2009、2010年会计相关专业考试取得单科合格成绩(会计、审计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2009、2010年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4.2009、2010年会计相关专业学历教育(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国家承认的会计类相关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学历教育取得会计相关科目单科合格成绩;
5.2009、2010年独立完成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相关材料;
6.2009、2010年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成绩合格(60分);
7.参加2008年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且取得合格成绩(70分)可视为完成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再继续学习24小时,才能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