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现对我县2014年兵役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凡今年12月31日前,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和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分民族、职业、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年满17周岁本人自愿应征、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应进行兵役登记。上述对象统称为适龄公民。
二、登记方式。即日起至6月30日,适龄公民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上登记不便的,可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登记;本人不能亲自登记的,也可由家长代为登记,登记时须留正确的联系方式。
三、法律责任。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及时参加兵役登记。凡不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部门和基层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四、咨询受理。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的同时,接受群众咨询。咨询电话:2971710,2971713,2971715。
怀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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