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6年度征兵网上登记报名工作已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含2016届毕业生)
二、征集时间
有应征意向的学生于8月5日前(目前为男生报名阶段,女生报名请关注网站实时通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登记报名。
三、征集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男生:18周岁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2.女生:18周岁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周岁。
年龄的计算方式:年龄=征兵年份-出生年份。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3.视力:应征男女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
4.具体身体条件应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征集程序
(一)网上报名流程
学生进入全国征兵网后,依照相关提示填写。鉴于审核环节的需要,建议网上报名在6月15日前完成。具体说明如下:
1、实名注册:此过程需要绑定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一个手机号码最多允许绑定两个帐号),注册过程中学生要仔细核对学籍信息,发现错误要立即提请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修改。
2、兵役登记:完成实名注册后,参加应征的男生务必先完成“兵役登记”(网站上有该栏),再进入“应征报名”。
3、应征报名:此过程中需要填报学费和助学贷款等相关信息,须上传1寸免冠证件照片(不大于1MB)。报名完成后可打印出《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一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含存根,A4纸打印)和《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报名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报名表》里“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
②学费和贷款信息请务必核实准确后填写,补偿学费方式请统一选择银行汇款,填写学生在校期间统一办理的建行卡及账号;
③入学时间统一填“XXXX年9月1日”,毕业时间统一填“XXXX年7月1日”;
④应征报名的参军信息栏里有“选择应征地”一项:愿意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请选择“安徽︱池州︱贵池区︱池州学院”;愿意在原籍地报名应征的,请选择原籍地信息。对于适征学生是在校生的,为保障其退役后续学业和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等事项顺利完成,建议在校生应征报名在学校所在地进行。
⑤报名页面所有信息必须如实、完整填写,不得遗漏。
4、表格审核:学生完成报名后,点击保存(确认),网络会自行提示信息审核是否符合,显示符合后,将《报名表》及存根(一份)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两份)按要求打印(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于6月15日前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配合征兵办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及两表审核、签章工作。
(二)补充说明
1、学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也可回本人原籍地应征入伍。选择学校所在地入伍的在校生或2016届毕业生须于放假或毕业离校前持《报名表》(含存根)和《申请书》到校武装部进行登记并进行初审,校武装部统一收齐并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作出鉴定后统一到贵池区人武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选择原籍应征入伍的学生经二级学院、学校审核后,即将相关表格发给学生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征入伍的在校生,要携带《保留学籍申请》、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时到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的,按休学处理(学籍保留至退伍后一年)。
2、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所有相关表格审核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在原籍地入伍的,需经征集地县级兵役机关完成《补偿代偿申请表》审核后,由入伍学生本人将《补偿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回池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园区牧之路199号池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66-2748719,邮编:247000),所需材料务必在2016年10月15日前寄回学校,逾期递交材料的,将延至下一年度上报。
3、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请参看全国征兵网,也可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南楼一楼)现场咨询。
五、进站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优惠政策
为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 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项新政策加上已有优惠政策,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大学新生从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能了解入伍政策和程序。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除按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享受专门就业服务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咨询方式
学校武装部:0566—2748756
联 系 人:姚正曙
池州学院武装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