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
|
| 首页 → 学历考试 → 自考 → 2025年河南省自考 |
|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阅读:5256 次 日期:2014-02-25 13:50:58 |
| 上一篇:2014年河南自学考试考生守则 下一篇:201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省辖市考办通讯录 |
|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4年河南省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 相关阅读 2025年河南省自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