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8日—12月1日,各县(区)招生办。
二、毕业条件:
(1)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省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取得全部合格成绩;(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3)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三、办理毕业手续: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到县(区)招办领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毕业生办证须知》各一份。
(2)考生本人要用钢笔如实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单位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做出鉴定,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鉴定)。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省招办将取消其毕业资格。
(3)考生交验的毕业材料:①《思想品德鉴定表》;②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提供的专科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和申请办理的本科证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考生先将专科证勘误后再来申请,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③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打印“考生在籍信息单”; ④保证书;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办理毕业证审查手续中,若发现考生单位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过程中有替考等违纪现象,将取消本次毕业证办理资格。对替考考生,还将按照规定取消相应替考成绩。
四、领证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0日左右,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办证地点开具的证明条领取毕业证书,领证具体时间请咨询办证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