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策综述
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措施
1.拓宽干部法治教育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干部教育资源,对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教育
首先在加大新闻媒介法治教育宣传和鼓励自学提高外,充分利用省内的党校、干校、大专院校等教育资源,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领导干部进行较系统的法治教育。在党校、干校的课程设置中,法律不仅应成为必修课,还应定期举办法治专题研讨班,学习法律知识,研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在学习和研究中提高法律素质。
其次,各级党政机关要聘请省内外专家,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形成制度,长期坚持。第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核,把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作为提拔和任用干部的必备条件。以严格的考核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各种渠道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2.注重清除人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的法治观念和对宪法、法律的信仰
首先,在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内容上,在学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上。其次,部的法律学习,不仅要重视知识的积累,更要重视理论的提高和观念的更新。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对法治的精神内涵有深刻的理解,建立起法律权威观、职权法定观、公民权利本位观、法律公正观、社会主义人权观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逐步树立起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第三,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改变仅仅考查法律知识的作法,把领导干部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尤其是现代法治观念作为任用与否的基本条件。
3.从自身做起,坚持法治原则,为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必须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法治环境的受动者又是创造者的双重身份,首先从自身做起,在决策的过程中、在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中、在行使管理职权过程中、在指导下级工作过程中,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其职务行为法治化,为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素质,也为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4.抓紧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重点提高科、局、乡级干部的法律素质
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工作,应以县、乡两级,尤其是科、局、乡一级为主。要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定期举办有关法律法规的讲座。采取必需的组织措施,鼓励他们通过自学或函授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对基层干部的使用也必须通过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方面的考核。更为重要的是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一方面要对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提出要求,制订规划,监督落实,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手中的职权,做遵守宪法的榜样,为下级干部创造一个能够坚持法治原则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