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顺市人民政府批准,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招收工勤人员数名。
一、招聘依据和原则
本次招考工作以《安顺市市直机关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和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同意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批复》(安市编办〔2013〕359号)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依据安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同意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批复》(安市编办〔2013〕359号)规定,2013年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任用工勤人员5人。
三、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衷于社会消防公共服务事业。
4、身体健康。
5、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所在地为安顺市辖区。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2、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考步骤及措施
(一)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1、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招聘报名时间,报名时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31日。
2、网上报名方式:登入http://anshun.gov.cn/或http://as.gzxf119.gov.cn/xiaofang/下载并填写“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发送至anshunshixiaofang@163.com.
3、直接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直接报送至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检查指导科,地点: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
4、报名提交材料:于2013年11月1日前向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检查指导科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填写“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二是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三是近期免冠1寸红底照片4张;四是简历资料;五是直接向招聘办公室提交加分政策的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加分政策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
2、加分政策。
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分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选择最高加分条件,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
2、经组织、人社部门派遣到我市事业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3分);
3、“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5分)。
(三)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在招聘办如实填写《2013年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加分审查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进行。加分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到事业单位见习期满的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服务期满的证明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招聘办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四)理论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申论》(分值:100分),由监督检查指导科、干部科组织实施,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
2、考试时间拟定:2013年11月9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3、考试地点拟定: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8楼会议室
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与消防实际工作相结合,消防知识部分占20%。
(五)考试成绩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15日,公示网址:http://as.gzxf119.gov.cn/xiaofang/
(六)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3确定面试名单,如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拟定:2013年11月18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拟定: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8楼党委会议室
(七)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分值100分。
测试时间拟定:2013年11月18日下午14:30,
测试地点拟定:(体育场)
测试科目:(见附件3.)
要求:2013年11月18日下午14:00在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大楼前统一集中。
(八)总成绩计算比例和公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加分〕(占70%)+面试成绩(占30%),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如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又是并列的,以《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公示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公示网址:http://as.gzxf119.gov.cn/xiaofang/
(九)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按照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排名,以1:1确定体检名单。
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或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因个人技术问题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五)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
(六)考核时提不到个人档案者;
(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况。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录取。经考试、面试以及体能测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按照总成绩排名,录取前五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http://as.gzxf119.gov.cn/xiaofang/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2、管理。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顺市人事局〈安顺市市直机关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02〕45号)和《贵州省合同制消防文员招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结合部队条令条例进行管理。
拟被录取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
3、待遇。工资待遇、保险按照市级工勤人员标准,由市级财政解决。在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六、其他事项
招聘咨询电话:0853-3689043(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检查指导科)
招聘监督电话:0853-3689023(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纪保督察科)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2.2013年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3.2013年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机关工勤人员体能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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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安顺市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勤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来源于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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