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定人社发〔2012〕3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选调的形式为市人民检察院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7名,其中司法工作岗位5名,网络管理技术岗位1名,文秘工作岗位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党政机关及政法机关工作的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模范遵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严谨公正,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司法工作岗位须为法律类专业,网络管理岗位为计算机网络管理类专业,文秘工作岗位为中文、文秘类专业。
2、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现任行政职级为科员级。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5、除网络管理岗位外须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必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
四、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检察人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党组审定、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五、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28日
2、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在县区的,到各县(区)检察院政工科报名,县区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资格初审后,指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市院政治部;市直机关的人员可直接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
3、具体要求:报名者填写《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加盖印章;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同时提交2010年以来工作总结(以工作实绩为主)1份。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8238114
联系人:杨国兴魏文佳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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