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班子结构,强化学校管理,根据《临泽县优化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临教科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拔寄宿制中心小学副校长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校长队伍素质为目标,适应布局结构调整后中心小学寄宿管理的新要求、新特点,建立竞聘选能的用人机制,打造一支素质好、业务精、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校长队伍,确保我县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交流任用原则
三、竞聘岗位
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3-5名。
四、竞聘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积极主动地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善于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团结同志、顾全大局、严于律己,在师生中表率作用发挥好;
5.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两年德能测评在“良好”以上等次,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等次;
7.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原则上必须交流到他校任用;
8.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聘任的不能参加竞聘。
(二)资格条件
1.初级中学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的中层领导;
2.城区小学、各乡镇中心小学任职满两年以上的中层领导;
3.担任农村小学(教学点)校长五年以上者。
五、竞聘程序
竞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10日至14日,通过临泽教育网发布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城区中小学、各学区、乡镇中心小学组织本学区、学校人员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2.报名时间从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开始,截止时间为8月14日(星期三)。
3.报名者填写《临泽县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竞聘上岗报名表》,报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报名表由报名者从临泽教育网下载,单位审核后加注意见,报县教科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科局216室)审核。
(三)竞聘演讲(100分)
竞聘人脱稿演讲,内容包括:本人经历,竞聘优势,工作思路及任职目标等,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评委组成员依据评分标准现场评分。竞聘演讲结束后成绩按相应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四)民主测评(100分)。民主测评分学校和系统开展。重点围绕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测评。
1.竞聘人员所在学校民主测评:召开所在学校教职工大会,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系统内民主测评:组织系统内校(园)长、学区专干、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校内、系统内民主测评成绩各按50%计入。
(五)组织考察(100分)
县教科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人员进行履历业绩分析和考察。
1.履历业绩分析。重点围绕学历层次、职称、担任职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德能测评、课堂教学质量大赛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分析和量化评价。
2.考察。县教科局派出考察组,重点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3.履历业绩分析、考察组考察成绩各按50%计入。
(六)汇总分析。考察结束后,结合竞聘演讲成绩、民主测评、履历业绩分析、全面考察等方面情况,按“竞聘演讲成绩*30%+民主测评*30%+组织考察*40%=综合成绩”公式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适岗性分析,提出初步任用人选意见。
(七)公示任用。将拟任人选方案提请县教科局局务会议研究。局务会决定拟任人选后,通过临泽教育信息网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履行任职手续。
六、组织实施
公开竞聘工作由县教科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教科局纪委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936-5530868(县教科局人秘办)
监督电话:0936-5520037 (县教科局纪委办公室)
附件:临泽县乡镇中心小学副校长竞聘上岗报名表(待更新)
临泽县教科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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