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在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审查时间:7月25日9:00—7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25日9:00— 8月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2、市直部门、中央及省驻威单位、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报考人员请选择威海市直报名点,其他市区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在地报名点。
3、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带照片、单位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部门出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信一份,集中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4.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提交的报考人员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审查确认,不能更改。
5.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起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查询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查看网上缴费帮助或者拨打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6.缴费完成后,请及时登陆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6室 ),联系电话:0631—5205361。
环翠区: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荣成市: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1〕163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务费每人每科1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管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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