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3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2届、2013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1、组织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7月4日前自愿报名。报名时按照《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2)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岗位,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交相关学院。学院于7月4日下午四点前将《河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3)按毕业生填报志愿整理,纸质版交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bdx618@126.com。
2、选拔招募。由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于7月15日前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工作要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7月25日前完成。
3、档案转递。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7月31日前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统一转至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由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要丰实培训方式,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介绍体会、乡镇干部传授经验、组织大家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其中,养老保险按照《河北省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发生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应由服务单位支付的有关工伤待遇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相关费用由省财政统一拨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各学院,我校毕业生已离校,请想方设法开展宣传活动,将信息传达到每一位未就业的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详细信息请毕业生登陆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保障厅网站查阅。
学校咨询电话:5079618
河北大学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7月1日
附件3河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doc》《河北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doc》来源于河北大学就业指导网,最近更新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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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查看三支一扶/志愿者招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