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7﹞ 141号)要求,现开展我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募数量:2017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5名。
(二)招募对象:河北省生源2016届、2017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工作,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过处分。
三、其他说明
(一)岗位介绍。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见附件)
(二)有关待遇。三支一扶计划属志愿性质,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相关手续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统一转至定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专科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我市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安排下达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招录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基层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要招聘人员时,应优先从符合单位进人条件的“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对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服务期满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愿意参加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经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 2017定州市“三支一扶”招聘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