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5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行政编制人员面向全市市、县(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事业编制人员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实绩比较明显;
3.参加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具备经济、法律、审计、文秘等专业知识,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情形的。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推荐(3月5日-12日)
由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进行推荐。其中,各县(区)推荐人选应不少于3名,委局各派驻(出)机构驻在部门推荐人选一般应不少于1名。其他市直单位也要积极推荐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报考。自荐报名的,可直接到市纪委干部管理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3月13日-14日)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市纪委干部管理室负责发放考试通知,告知笔试时间、地点。
本次选调笔试的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3月17日-23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以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工作思路、岗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3月下旬)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选调职位以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讨论决定(3月底-4月初)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4月上中旬)
拟选调人选在相关单位和湖州党风廉政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七)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相关事宜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填写《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附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由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并由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单位汇总填写《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人员汇总表》后,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下班前交送至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人: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唐寅华
电话:2398931、2662123、2398950(传真)
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3号楼1116室
中共湖州市纪委 湖州市监察局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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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中共湖州市纪委、湖州市监察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人员汇总》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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