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
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勤服务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0人。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且在师宗县人社局完成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文秘类、计算机类、法律类、新闻传播学类优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持有营业执照人员);
5.注销营业执照不满一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除外);
6.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6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师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办公室(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二号办公楼202室)。
联系人:王师,联系电话:0874-5522969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聘条件,由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会同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复审方式进行。
1.面试
由用人单位按照报名人数等额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面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复审
由用人单位按照面试确定的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符合后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试情况顺位递补。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复审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阶段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顺序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情况将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其他事项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属用人单位编制外合同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待遇3270元/月(含五险的个人部分)。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自谋职业。
工作地点: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聘用期间,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出现重大失误、对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0iZXjK3EeM8As6sm55I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