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2〕192号)、《普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民社管〔2023〕1号)要求,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服务周期
1.招聘人数:3人(思茅区2人,澜沧县1人),岗位分配见附件1。
2.服务周期:2025年8月至2026年6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取得大专及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
4.认同社工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5.能熟练操作PPT、word、excel等Office办公软件和宣传软件,能独立撰写文稿,能独立组织和策划社工服务和活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42号2幢五楼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5日,每天08:3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提供)复印件1份;
4.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1份。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1.报名工作结束后,将统一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如相关社会工作知识、技能)、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
2.面试时间:2025年7月29日9:00。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2025年8月至2026年6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示范站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五、待遇保障
待遇按照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转正工资的80%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普洱市惠工中心不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
(二)报名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公告最终解释权属普洱市惠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四)咨询电话:0879-2858290、17708796669
附件:附件1 普洱市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计划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0vBnX7XLNEd01UTF8u0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