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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认定关于普通话的相关问题?

来源:中国教师资格网   阅读:582 次  日期:2024-07-05 14:39:5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教师资格证认定关于普通话的相关问题?”,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1)在哪里进行普通话测试报名?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各地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关于测试站点和测试时间以及测试标准等,请关注各地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网站。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目前,随着加强普通话普及的工作要求,部分省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要求,已提高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具体请以认定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设有效期,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早期取得的部分普通话等级证书标有有效期限的,超过有效期是否符合认定要求,请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4)普通话证书核验问题

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的“查分验证”栏目查询到的普通话证书,并且证书中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的信息一致的,可以完成在线核验。

早期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或取得证书后姓名、证件号码有过变更的证书,系统无法核验。无法核验的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录入证书”的方式进行普通话证书信息添加。添加完成后的状态是“待核验”,需向认定机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进行人工核验。具体以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要求为准。

(5)普通话证书核验信息修改问题

普通话证书信息的修改,仅限于“待核验”状态的信息,系统“已核验”的信息,无法自行修改。

如发现系统已核验的信息与您的证书信息不一致,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自行查询您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如查询结果与认定系统核查结果不一致,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邮件正文说明情况,提供账号信息、证书信息,将查询结果截图和证书照片作为附件。

以往经本系统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已使用过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原则上不可修改。如普通话等级、成绩等关键信息有误,确需修改,请发邮件至jszgwb@163.com,邮件正文说明情况,提供账号和证书信息,并将证书照片作为附件。

(6)普通话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7)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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